冶金胶辊用金属芯技术要求
A.1 金属芯的技术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
A.1.1 金属辊芯为实芯或中空圆柱体。当为中空时,壁厚应均匀一致。
A.1.2金属辊芯的结构尺寸和表面加工,应符合设计图样或技术协议的规定。
A.1.3金属辊芯的材料可用钢板、钢管或铸钢等金属材料。铸钢芯的壁厚一般不应小于10 mm。钢
板或钢管制成的辊芯壁厚应符合表A.1规定。
表A.1 辊芯壁厚表  单位为毫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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┃  金属芯公称直径    ┃  壁  厚      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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┃  ≤100              ┃  ≥5          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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┃  >100~250        ┃  ≥8          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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┃  >250~500        ┃  ≥12         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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┃  >500              ┃  ≥15         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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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.1.4辊芯表面如有砂眼;气孔时,其深度不超过5 rnrn、面积不大于25111T12;≤500辊芯不超过3
处;>500辊芯不超过5处,则可进行修补。修补后如有一处不合格,则按报废处理。
A.1.5金属辊芯的轴两端必须有中心孔。中心孔规格按GB/T 4459.5标准中B型或C型进行选取。
A.1.6金属辊芯应依据图样要求,进行加工制作。其中用钢板卷制的辊筒,其焊缝应做探伤检测。
A.1.7辊芯应作动、静平衡检测,平衡等级按GB/T 9239的规定选用。
A.1。8修复辊芯应按图样要求,对其轴承档尺寸和精度、不平衡量进行检验或修复;对无法修复的辊
芯,按报废处理。
A.1.9修复辊辊芯表面不允许留有残胶,应为完全裸露的金属体。
A.2 检测方法
A.2.1 金属芯的尺寸
  用游标卡尺、卷尺等量具测量。
A.2.2金属芯的表面质量
  用目测及相应量具检验。
A.2.3金属芯平衡量测定
  用动平衡机或静平衡装置进行测量。
    
